•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5 21:40:37 股吧网页版
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城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6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4-146
债券代码:113596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城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提前赎回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可转债债券停

113596 城地转债 2024/12/13



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

赎回价格:100.784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

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收市后,距离 12 月 12 日(“城地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 19 个交易日,12 月 12 日为“城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收市后,距离 12 月 17 日(“城地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 22 个交易日,12 月 17 日为“城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城地转债”将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8.28 元
元/张(即合计 100.784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特此提醒“城地转债”所有债券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地香江”)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城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10.76 元
/股,已触发“城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城地转债”全部赎回。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城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城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