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0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 02 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2号)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公开发行了610.54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1,054.70万元,存续期六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转股期限为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8年8月3日止。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4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61,054.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9月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永02转债”,转债代码“11365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永02转债”自2023年2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永02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4.07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和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3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3.86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股票已有 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86 元/股)的 90%(即 12.47 元/股),若未来连续 25
个交易日内有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继续满足相关条件,将触发“永 02 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永 02 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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