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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9 17:06:33 股吧网页版
三孚股份:财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0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实行财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掌握安排资金运作、资金使用、财
产购置、费用开支、财产损失处理,各项收入一律上交公司财务部,其他部门不得对外收款。各项支出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报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批准后方能用款。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的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层次: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部、子公司财务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依规对公司财务事项行使相应职权。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职责:组织公司的生产经营;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决算方案、经营计划方案及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财务负责人职责:宣传贯彻国家财务政策;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
组织拟定公司财务制度;审核公司重要财务事项;组织拟定公司财务预算,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督促公司财务部落实成本、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组织公司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方案。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职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公
司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拟定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落实成本、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监督公司财务收支,参与公司经营。

第九条 子公司财务部职责:在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实施和落实公
司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子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组织实施子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制子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时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监督子公司财务收支,参与子公司经营。

第十条 财务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职业道德,如实反映和监督
各项经济活动,准确核算数据,严格遵守财经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继续教育。财务部、人事企管部应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相互制衡、相互协调。会计人员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公司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十三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会计人员不得从事现金收付和票据结算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等工作。
第十四条 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章 财务会计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订和变更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第十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独立设置账簿,独立核算盈亏。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
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 公司的财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选择合理的会计科
目进行核算,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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