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30 15:31:37 股吧网页版
威派格:威派格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1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0 月

目 录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4
议案一...... 6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2:30

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主要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参会人员情况。

二、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推举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2、审阅会议议案,本次会议共计 1 项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选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相关问题;
4、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签署表决票;

5、由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三、宣读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请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通过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宣布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3、会议根据最终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
的,则建议该股东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议案一

关于选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
已连续多年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拟不再续聘其
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