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12 月 22 日以专人送出和通讯方式
发出,并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紧急发
出董事会通知及会议材料,召集人在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 8 名,董事长陈玉珍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
事陈芳德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陈芳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哈森鑫质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鑫质”)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哈森鑫质科技(宝应)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宝应鑫质”)、哈森鑫质科技(泰州)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泰州鑫质”)。
1、昆山鑫质拟与江苏华宝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电气”)、郝金华先生、盛风莲女士共同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宝应鑫质,其中:昆山鑫质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890 万元,持股 89%;华宝电气以现金方式认
缴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持股 5%;郝金华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30 万元,
持股 3%;盛风莲女士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30 万元,持股 3%。
2、昆山鑫质拟与盛风莲女士共同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泰州鑫质,其中:昆山鑫质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850 万元,持股 85%;盛风莲女士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持股 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昆山鑫质拟以 0 元价格受让江苏金步里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77%股权、盐城鑫
诚锋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85%股权、江苏群鑫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65%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投资者对其增资的议案》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郎克斯”)之全资子公司扬州郎克斯智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郎克斯”)拟引入投资者扬州市宝应县宝创国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1,9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江苏郎克斯持有扬州郎克斯股权比例由 100%稀释为 51.28%,扬州郎克斯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投资者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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