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业绩条件,预留授予的 93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A)或良好(B),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因此,公司 93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9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90.54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