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 临 033 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118 万元(含审计人员差旅费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改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 临 034 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年临 035 号)。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3-2025 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持有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科新材”)51%的股权比例为澳科新材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55 万元(含)。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澳科新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银行审批后澳科新材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年临 036 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65 亿元(含)。宏泰物流个人股东潘忠华、张艺博以持有宏泰物流 55%的股权以及潘忠华全资持有的彭泽县
亮堂堂货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所属码头、堆场等相关资产进行反担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宏泰物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银行审批后宏泰物流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年临 036 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提请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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