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5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1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 595,000,000.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5,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460,500.00 元(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85,539,500.00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含税金额)12,077,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2,923,000.00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0]3418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
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已提前将
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3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已
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1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已提前
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1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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