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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4 18:22:00 股吧网页版
深圳新星: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5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证券代码:603978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债券代码:11360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零二四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规模、股票规模、实施方案等要素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较长,存续期间受宏观经济周期、监管政策变化、二级市场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员工参与情况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公司认定合适的激励对象。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不超过 12 人,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16,239,442.12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不超过 16,239,442.12 份。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员工合法薪酬、持有人自有资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的资金,其中员工的自筹资金与公司计提的专项激励基金
的比例为 8:2。激励基金部分为公司提取的 2024 年至 2025 年专项激励基金,具
体金额根据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按照上述比例确定,上限为 3,247,888.42元。所提激励基金属于员工薪酬范围,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88.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回购最高价格 20.16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5.95元/股,回购均价18.4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500.29万元(不含交易费)。(公告编号:2021-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 8.62元/股,为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受让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 1,883,926 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5,955,099 的 1.14%,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6、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时起计算,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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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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