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10日消息,证监会日前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23年6月中旬,经丁键介绍,恒润股份原董事长承立新与张亚洲相识,之后三人合谋炒作“算力”热点,通过控制信息生成及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等实施操纵行为。
具体过程为:
承立新以他人名义代持“恒润股份”
承立新计划在2023年卖出“恒润股份”股票,2023年7月16日,承立新与阮某签订《代持协议书》,以某私募产品受让上述24,952,563股“恒润股份”。
承立新、丁键和张亚洲信息发布情况
2023年7月29日至11月8日,承立新、丁键、张亚洲等人操控上市公司发布4份利好信息,拉抬“恒润股份”股价。上述期间,“恒润股份”股价上涨96.65%,同期上证指数下跌6.86%,偏离103.51%,中证风电产业指数下跌10.30%,偏离106.95%,“恒润股份”股价涨幅明显优于同期上证指数和行业指数。
丁键控制使用相关证券账户维持“恒润股份”股价
2023年7月10日至12月1日,丁键控制使用22个证券账户在股价下跌期间集中买入维持股价。上述期间,账户组合计竞价买入15,754,477股,买入成交金额457,253,027.3元,竞价卖出14,618,279股,卖出金额447,077,642.8元,余股1,136,744股,盈利20,523,277.70元。账户组在22个交易日有申买行为,买入成交量排名前三的有10个交易日,日均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总成交量比例为3.73%,单日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总成交量比例最高为22.41%。
证监会认为,承立新、丁键、张亚洲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承立新、丁键、张亚洲在操纵过程中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属于共同违法主体。其中,承立新、丁键应承担主要责任,张亚洲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承立新、丁键、张亚洲合谋操纵“恒润股份”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2052万元,由丁键承担;并处以1.23亿元罚款,其中由承立新承担6156万元,由丁键承担4925万元,由张亚洲承担1231万元。
同时,证监会对承立新、丁键分别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亚洲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证监会对承立新、丁键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所规定情形外,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