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
情形的相关事项
之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100%股权和向苏州炘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电力”)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建投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第十一项的相关要求,对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年度报告及出具的说明,并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市公司“承诺履行”、“监管措施”等公开信息以及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自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不包括本次交易中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及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的履行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一、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除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涉及股份转让,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及
绵阳皓祥控 若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未能通过证监会核准而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权益变动报告书
1 股有限责任 股份限售 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直至不低于翁康 涉及股份交易完 履行完毕
公司 所持股份 7%。2、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涉及股份交易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成后 18 个月
本次权益变动所获得的股份。
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会计准则、上市公司适用的会计政策未发
生直接导致上市公司业绩不利变化的前提下,上市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以
及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处置资产收益后)年均不低于
2 翁康 盈利预测 3000 万元,即合计不低于 9000 万元。各方在此进一步确认,上市公司在现有园 2022 年-2024 年 履行中
及补偿 区以外实施新建厂房、股权投资等新增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新增投资项目”)
时,该等新增投资项目将独立核算,项目收入、成本、费用等均单独设立明细科
目核算,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实现净利润数以剔除该等新增投资项目产生
的损益及资金成本后的净利润数为准。
翁康、严黄 不会单独或与其他第三方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会通过委托、征集
3 红、汪建 其他 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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