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6日讯 12月5日晚间,甬金股份(603995.SH)公告称,其实控人曹佩凤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浙江证监局对其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54.92万元,并拟处以584.58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曹佩凤2024年8月2日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2年11月3日晚间,甬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43元/股;2023年8月28日晚间,甬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4.2元/股。对于上述内幕信息,曹佩凤知悉时间均不晚于上述时间点。
浙江证监局认为,甬金股份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述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所述的内幕信息。曹佩凤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虞纪群系夫妻,也同为甬金股份实际控制人,沟通联络频繁,关系密切。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曹佩凤控制并操作多个证券账户交易组临时转入资金并集中买入“甬金股份”,买入意愿强烈,买入时间、账户组转入资金时间均与内幕信息形成、发展过程基本吻合。调查期间,曹佩凤对其交易“甬金股份”股票的理由、时点选择等均未能做出合理解释,其提供的理由均无法作为阻却其内幕交易的抗辩事由。
统计内容显示,2020年9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期间,曹佩凤共买入“甬金股份”股票468950股,成交金额1489.33万元,卖出“甬金股份”股票274950股卖出金额1141.65万元。
基于此,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曹佩凤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4.92万元,并处以584.58万元罚款。
甬金股份对此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内容仅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佩凤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开展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资料显示,甬金股份主营业务为冷轧不锈钢板带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