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3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Fiberglass Group Co., Ltd
(临沂市沂水县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股数 不超过10,000万股,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发行日期 2020年8月21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50,000万股
1、发行人控股股东临矿集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
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在上述锁定起届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 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份的承诺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
律责任外,本公司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
发行人,本公司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
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
2、发行人股东鼎顺创投、东方邦信、黄河三角洲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
律责任外,本公司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
发行人,本公司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
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
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及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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