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6 16:52:01 股吧网页版
五洲特纸: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10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星”)、五洲特
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江西)”)。前述被担保
人均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
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浙江五星提供不超
过 17,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为五洲特纸(江西)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浙
江五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5,364.77 万元,为五洲特纸(江西)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 163,832.33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47,566.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6.07%,对外担保余额为 386,449.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59.5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540,000 万元(不包括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
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担保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五星与中信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 1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北
京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五洲特纸(江西)与北京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及 2024 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51185376W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3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 1 号

办公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 1 号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6,1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59,164.70 万元,负债总额
69,287.71 万元,净资产 89,876.99 万元。2023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31,790.38
万元,净利润-1,582.1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08,841.02 万元,负债总额
115,170.54 万元,净资产 93,670.48 万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8,151.65
万元,净利润 3,539.06 万元。

与公司关系:浙江五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