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股票简称:五洲特纸 股票代码:605007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债券代码:111002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uzhou Special Paper Group Co., Ltd.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通波北路 1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公司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为: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由发行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且不超过三十五名。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1.6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
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4 年 4 月 29 日,五洲特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 403,897,5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8,857,454.8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
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11.42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即发行数量不超过 73,024,054 股(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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