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7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名增至9名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郭靖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郭靖祎女士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将补选郭靖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监事及增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选陶钱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增选陶钱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前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监事及增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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