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资产的补
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鸿”)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贺州市平桂区正鑫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以最终拍卖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孙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广西长鸿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贺州市平桂区正鑫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方
式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上述公告中提及:“9.意向竞买人需对受让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受让方届时不能兑现以下承诺的,转让方有权无偿收回已转让的正鑫公司 100%股权及转让前正鑫公司的核心资产。承诺内容如下:
(1)承诺受让方在贺州市境内对相关产业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 2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 80%),取得项目总用地不少于 500 亩,建成年产不少于 150 万吨的高端改性碳酸钙粉体母粒等相关的全产业链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园,并且在取得正鑫公司 100%股权后一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 50%。(2)承诺在贺州市境内投资建成用地不少于 25 亩且总投资不低于 0.8 亿元的产业研
发中心,用于研发碳酸钙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并且在取得正鑫公司 100%股权后三年内完成投资。”
现就上述公告涉及的相关承诺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相关承诺中,受让方在贺州市境内对相关产业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28 亿元,与本次竞拍贺州市平桂区正鑫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不是一揽子交易。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与贺州市人民政府签署《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在广西贺州建设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30亿元人民币,计划自购储量约 1 亿方的优质大理石矿,配套研究院用地 50 亩,
项目实施主体为广西长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上述项目符合承诺中要求的在贺州市境内总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 28 亿元的要
求,无需在拍卖成功后在贺州市境内新增投资 28 亿元。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
广西长鸿已在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上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8.86 亿元,其中用于建设研究中心投资 0.73 亿元。
本次竞拍是按既定计划推进获取采矿权,交易标的贺州市平桂区正鑫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牛塘口大理石矿采矿权”,该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4.19 亿元。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有利于整合优势资源,预计将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由于广西长鸿是否最终拍得上述资产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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