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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9:14:45 股吧网页版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
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5 元/股(含本数)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6 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相关主体拟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事项,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按照既定用途使用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注销,可能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8 月 27 日,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8/27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00 万股~40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53%~1.05%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股票来源。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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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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