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
1.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健康、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胡永忠因其近亲属为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胡永忠因其近亲属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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