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四、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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