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咸亨国际”)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36,000 万股,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40,001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0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89.99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共计 7 名,分别为杭州兴润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咸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万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弘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德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易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来兴。上述 7 名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243,745,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5%。上述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将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7.02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81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06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063.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登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00,010,000 股增加至 410,640,000 股。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7 月 20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6.67 元
/股(调整后)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
予的 13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0,640,000 股增加至 412,010,000 股。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时有 17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或所在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4,480 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12,010,000 股减少至411,375,52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411,375,52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251,403,175 股(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为 243,745,175 股,股权激励股份为7,658,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9,972,345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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