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3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说明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授权事项中,除第 2 项、第 5 项、第 6 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各项授权有效期均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鉴于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
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
会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1 月
7 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及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