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七月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 议 方 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B 座
21 层会议室
参 会 人 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议案 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公司于 2024 年 6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爱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继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吴爱清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经审查,吴爱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所列举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爱清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
附件:吴爱清先生简历
吴爱清先生,198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职称。
吴爱清先生在 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出任
财务部科员及科长;
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3 月担任上海信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 年 3 月至 2011 年 7 月在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投资公司出任
投资副总监;
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在珠海市一德石化有限公司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财务总监;
2016 年 6 月 29 日至 2017 年 9 月担任西安海天天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该公司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担
任该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副总裁,
2019 年 8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该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
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该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议案 2-议案 3)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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