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1 18:12:29 股吧网页版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2

1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及
重组上市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 ) 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 谭瑞清、 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汤阴豫鑫”)、 谭精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一、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 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标的资产”) 的审计和评
估工作尚未完成,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作价尚未确定。 经初步测算, 预
计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标准,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具体测算, 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 交易
对方张其宾及其控制的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
计超过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张其宾及其控制的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为上
市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三、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陈德水、 余建明、 程新
平、 徐小荣, 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过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 陈德水、 余建明、
程新平、 徐小荣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
2
生变更。 因此,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 即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