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购买价格。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6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3911 元/股。
(二)调整依据及调整结果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价格将相应调整。
由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办理回购股份的非交易过户,因此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购买价格由 13.17 元/股调整为为 12.78 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调整内容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购买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经核查,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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