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6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3911 元/股。
(二)调整依据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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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发生派息的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调整规则,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原授予价格为 13.17 元/股,调整后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 12.78 元/股。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发生派息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根据以上调整规则,回购价格将按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以上调整规则,本次股票期权原行权价格为 21.07 元/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20.68 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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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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