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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6 19:33:30 股吧网页版
新洁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5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邮件或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关联董事
叶鹏、王成宏、顾朋朋、朱久桃、杨卓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关联董事
叶鹏、王成宏、顾朋朋、朱久桃、杨卓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以下事项:(1)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3)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4)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5)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6)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7)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8)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9)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10)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11)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12)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上述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关联董事
叶鹏、王成宏、顾朋朋、朱久桃、杨卓依法回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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