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1 16:45:18 股吧网页版
上海沿浦: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0号),同意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沿浦”、“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上海沿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上海沿浦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上海沿浦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上海沿浦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二)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不低于 29.49 元/股。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 32.89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1.53%。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552.1310 万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91.9633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1,584,06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80,999,996.52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 1,291.9633 万股),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32.89 元/股,发行股数 11,584,068 股,募集资金总额 380,999,996.52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2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上海国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