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沿浦”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金额及存储情况
经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0号),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84,068股,发行
价格为32.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80,999,996.52元。
2024 年 12 月 4 日,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4,400,000.00 元后,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划款了 376,599,996.52元给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开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的账号为 31050176490000002981 的专用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688,679.24元,其中承销与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4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288,679.2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311,317.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477 号”《验
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办理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郑州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1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公司已实际使用11,1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于2025年10月8日前将上述11,100万元额度内已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3,674,580.50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3,674,580.5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 调整后拟使用募 拟置换的自筹资
号 额 集资金 金预先投入金额
惠 州 沿 浦 高
1 级 新 能 源 汽 206,827,100.00 145,500,000.00 143,327,550.30 4,653,210.09
车 座 椅 骨 架
生产项目
郑 州 沿 浦 年
产 30 万套汽
2 车 座 椅 骨 架 203,475,000.00 145,500,000.00 143,327,550.30 10,406,4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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