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离婚纠纷判决股份归前妻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12月31日,丽人丽妆(605136)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指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因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判决将其持有的167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8%)归前妻翁淑华所有。该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控股股东表示将提起上诉,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公告,诉讼涉及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案件受理费为50万元,由双方各半负担。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方面,丽人丽妆在第三季度的营收出现了显著的下滑,且净利润由盈转亏。2024年前三季度,丽人丽妆实现收入12.27亿元,同比下降36.44%;归母净利润-2780万元。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61亿元,同比下降46.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4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
关于营收下降,丽人丽妆表示,第三季度公司与部分韩系品牌终止合作导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出现下降。前三季度营收下降则是公司与部分合作品牌转变运营模式、与部分品牌终止合作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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