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76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行业政策、主要成本价格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5 年 4 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按照上限发行 3,000.00 万股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
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4、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总股本为 400,506,776 股。在预测公司总股本
时,以 2024 年 9 月末的总股本 400,506,776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发行 36,913.50 万元可转债,假设 2025 年该可转债按
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全部费用化;
6、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等的影响;
8、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958.7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8,856.79 万元。假设公司 2024 年 1-9 月净利润占全年净利润的 75%(公司
各季度盈利存在一定波动,上述假设与实际净利润实现情况或将存在差异),即假设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945.04万元和 11,809.06 万元。
对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 2024
年度持平;(2)较 2024 年度上升 10%;(3)较 2024 年度下降 10%;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度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400,506,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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