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60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昌宝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整体情况,编制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为满足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为孙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 亿。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09 月 12 日上午 10:00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杭州聚合
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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