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0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西维威”)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 GMP 符合性
检查结果通知单》,公司受让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的小儿化痰止咳颗粒(公告
编号:2023-004)在完成持有人变更后,通过了 GMP 符合性检查。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相关信息
1.企业名称: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2.地 址:广西来宾市福兴路 8 号,南宁市防城港路 10 号
3.检查范围:来宾提取车间(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生产线)、综合制剂车间(颗粒剂生产一线)
4.检查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
5.检查结论: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要求。
二、本次检查所涉生产设施及产品情况
本次通过 GMP 符合性检查为广西维威在“广西来宾市福兴路 8 号来宾提取车间(中
药前处理和提取生产线),南宁市防城港路 10 号综合制剂车间(颗粒剂生产一线)”地址生产小儿化痰止咳颗粒(国药准字 Z45021369);核增“广西田东县东海工业园区 6 号: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在广西田东县东海工业园区 6 号田东提取车间(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生产线)地址生产复方板蓝根颗粒(国药准字 Z45021880)、板蓝根颗粒(国药准字Z45021844)、板蓝根颗粒(国药准字 Z45021585)、感冒清热颗粒(国药准字 Z45021586)、感冒清热颗粒(国药准字 Z45022098)、维 C 银翘颗粒(国药准字 Z20026958)、橘红痰
咳颗粒(国药准字 Z20083201)、维 C 银翘片(国药准字 Z45021378)、维 C 银翘片(国
药准字 Z20023013)、维 C 银翘胶囊(国药准字 Z20090027)、复方感冒灵颗粒(国药准字 Z45021022)。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通过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表明广西维威的产品生产质量管理符合 GMP 要求,
有利于公司继续保证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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