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全资子公司小儿化痰止咳颗粒通过GMP符合性检查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31日电葫芦娃(605199)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公告中提到,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该公司在完成持有人变更后,通过了小儿化痰止咳颗粒的GMP符合性检查。
检查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日,检查结论表明广西维威的生产设施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这次检查涉及的生产设施包括广西来宾市福兴路8号的提取车间和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的综合制剂车间,涉及多个药品的生产,包括复方板蓝根颗粒、感冒清热颗粒等。
通过此次GMP符合性检查,表明公司产品生产质量管理符合GMP要求,有助于公司保证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积极影响未来发展。
2024年前三季度,葫芦娃实现收入11.94亿元,归母净利润83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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