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6:50:46 股吧网页版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德勤已连续多年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拟不再续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德勤进行了充分沟通,德勤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德勤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德勤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德勤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拟不再续聘德勤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过公开招标,公司拟改聘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德勤、容诚进行了沟通,德勤、容诚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德勤和容诚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