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现将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核准,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每股人民币 10.97 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 53,208,36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款合计人民币 583,695,764.0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141,88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全部到账,业经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20)第 0053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于实际收到时已全额缴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 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陆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昆山开发区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与民生证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农行昆山陆家支行(10530901040060186)、浦发昆山支行(89070078801900001948)及中信昆山开发区支行(8112001012100559929)。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125.19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1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9,044.53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8,369.58
减:发行费用 4,955.39
募集资金净额 53,414.19
减:以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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