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208,36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9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583,695,764.05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8,822,913.15 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总计人民币 29,766,309.38 元,
其中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止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943,396.23 元及增值税人民
币 56,603.77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54,872,850.90 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预付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141,887.56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 00538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0 日全额缴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2024 年 9 月 30 日
号 金额 账户余额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100559929 1,219.30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10530901040060186 352.80
市陆家支行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070078801900001948 1,264.56
昆山支行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150078801200000372 55,487.29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注)
合计 55,487.29 2,836.66
注:该账户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注销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