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2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5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鉴于第三届董事会由同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持续开展,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一致推选方立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方立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方立锋先生、方芳女士、陈斌波先生,其中方立锋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叶萍女士、陈斌波先生、周宝聪先生,其中应叶萍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陈斌波先生、陈轶女士、朱春亚女士,其中陈斌波
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轶女士、应叶萍女士、王欢先生,其中陈轶女士为主任委员。
本届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朱春亚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查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聘任朱春亚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吴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聘任吴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吴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查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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