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5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巴比食品”或“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2.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864.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459.21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4,404.7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到账。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8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7,186.21 万元,其中:(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896.39 万元;(2)2024 年 1-
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289.82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
的净额为 3,079.41 万元,其中:(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
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2,983.24 万元;(2)2024 年 1-6月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96.1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10,297.99 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 12.99 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10,285.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
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75080122000379015 、 75080122000379224 、
75080122000378748 、 75080122000378957 、 75080122000379168 、
75080122000378804、75080122000379377、75080122000379433),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京中茂”)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与宁波银行吴中支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415834),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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