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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6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新余
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提交拟减持股份告知函,其计划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18,265,000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郎丰平先生向公司提交拟减持股份告
知函,其计划 2024 年 10 月 23 日~2025 年 1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合计不超过 340,000 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558%),占其直接持有股份的24.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 5%
以上股东吴华回复,关于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 5%以上股东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回复,因自身资金管理需要,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若有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可能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将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可转债转股部分,可能存在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回购完成后法定期限内转股不足,导致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全部转股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作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6、公司 5%以上股东吴华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公司 5%以上股东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管理需要,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风险。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若有具体的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披露义务。
7、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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