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134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2%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11,由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纪金树
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10/10 ~2025/10/9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285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02%
累计已回购金额 8,13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54 元/股~6.65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
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总数量为
12,8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2%,成交的最高价为 6.65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5.5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131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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