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2月28日,蓝天燃气披露关于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助力河南省打造天然气全省一张网和城镇管道燃气“一城一企”整合工作,推动各方进一步发展。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河南汇融资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及河南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共同成立河南汇融燃气并购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并购基金”)。
2024年8月1日,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管网”)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河南管网受让34,641,816股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5%,为公司持股5%股东。鉴于基金公司、燃气集团、河南管网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基金公司与燃气集团为河南管网一致行动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与基金公司、燃气集团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燃气集团、基金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各合伙人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助力河南省打造天然气全省一张网和城镇管道燃气“一城一企”整合工作,推动各方进一步发展,共同成立并购基金。并购基金主要投资于燃气行业及相关上下游产业,项目类型以城镇燃气行业为主,包括经营良好或具有盈利能力的燃气管道、储气设施、LNG接收站/加注站等其他城燃上下游的非上市企业(包括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似权益),从而实现有限合伙的资本增值。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