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福莱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 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2,901.8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应募集资金总额 429,018,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123,066.8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894,933.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
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 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2)截止 2024 年 12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29,850.50 16,626.38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738.99 11,738.99
合计 41,589.49 28,365.37
注:上表中部分小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投资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决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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