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担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森林包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森林包装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 号)核准,森林包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 20,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00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共 6名,分别为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林加连、台州森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林投资”)和温岭森林全创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林全创”)。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4.25%。
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
本公积金-股票溢价转增股本方式每 10 股转增 4.8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96,000,000 股。公司
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
本公积金-股票溢价转增股本方式每股转增 0.4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296,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 118,40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
的总股本为 414,400,000 股。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公告编号:2023-024)。
上述两次转增股本后,限售股数量同比例增加,本次申请解禁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及持有的限售股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
1 林启军 92,578,722 22.34
2 林启群 79,353,191 19.15
3 林启法 52,902,128 12.77
4 林加连 52,902,128 12.77
5 森林投资 1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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