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监事因亲属短线交易收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1月28日电福莱蒽特(605566)发布关于公司监事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监事李纪刚因其父亲在2024年3月5日至3月12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具体交易为买入6200股,金额10万元,卖出6200股,金额11万元,收益5974元已上交公司。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李纪刚出具警示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了相关短线交易事项,并表示李纪刚及其亲属已认识到此行为的严重性,并深表歉意。后续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公司董事会也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福莱蒽特实现收入7.35亿元,归母净利润34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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