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1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五楼第二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 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个锁定期届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计划第一个锁定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即已届满,具备解锁条件 185 名持有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锁标的股票
权益数量为 723050 股。其余 4 名持有人因存续期内离职,管理委员会已将权益强制收回,确认返还认购款项,并且对解锁后权益作出处置。
本议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董事会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董事郑维新先生、郑钧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的新增及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中制度 3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能够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本规划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本规划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提请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王国栋先生、闫德中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后,能够满足公司的发展战
略及经营需要,同意聘任王国栋先生、闫德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吕高峰先生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为自董事会同意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本议案由公司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董事会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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