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2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00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未使用完毕,则存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计划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该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 万元~5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2.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812,500 股~15,625,000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9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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