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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17:52:13 股吧网页版
睿创微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4-069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马宏先生以外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的公司章程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本章程规定范围内提出提案。的股东,有权在本章程规定范围内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
案的内容。 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
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
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
决并作出决议。 决并作出决议。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司注册资本。

的亏损。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
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
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删除
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结
束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 (一)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分配政策,重视对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持 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对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持
经营能力。 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

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 (二)利润分配形式
式分配股利,现金 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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