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贵公司上市不久董秘辞职,去年年底财务总监辞职,大股东控制的荣百集团现在成了一个金融控股平台,并和上市公司有关联交易,(如共同投资湖北仙桃一期正极项目等)。作为中小投资者,非常担心公司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如此重大的项目(投资40亿)由总经理直接授权,不需要董事会授权或者股东大会召开,而总经理目前又换换成大股东和公司创始人,公司章程是否合理?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容百科技: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度重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您所述的仙桃一期正极项目已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等要求合规运作,公司章程的设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度重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您所述的仙桃一期正极项目已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等要求合规运作,公司章程的设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12-12 11:57:0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