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郑林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8 月 19 日以口头、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召集人已在本次会议中就本次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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